刘润宇,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1106班,考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庭书记员工作,2016年获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年度先进个人”。工作期间,自学参加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,2017年8月考入涟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办事员,从事公文办理、服务院领导及内勤工作,2018年获“涟水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”。2018年3月,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跟班学习3个月,学习信息宣传工作。并获“2018年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”,2018年11月任科员。2019年8月通过公务员社会遴选考试,考入市公安局。进入公安局后,首先从事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工作,后一直在市公安局政治部从事政工工作,2022年获“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