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,具备财务管理、法会计、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, 熟悉我国有关财务、金融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面向企事业单位、政府部门等各类组织机构从事财务管理和咨询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
2.培养规格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、财务、审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 受到会计、财务、审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, 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、财务和审计问题的基本能力与素质。
3.主干课程
管理学、微观经济学、宏观经济学、会计学、中级财务会计、成本会计、管理会计、财务管理、经济法、高级财务管理。
4.学制与学位
标准学制为4年,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,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且修完规定的学分,可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。
5.就业方向
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、政府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会计、审计、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