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淮师办〔 2024〕 159号和〔 2017〕 86号)、《淮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淮师办〔2024〕158号、〔2023〕69号、淮师办〔2016〕107号)等文件的相关规定,经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,现将2025年12月补授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,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与院教务办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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